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
申請對象: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經濟上需協助之碩士/博士學生(於就讀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以類比IC設計領域為優先,其他領域亦可。在申請日期內剛升上碩士班一年級者亦可憑大學歷年成績申請。
補助金額及名額:
碩士班:補助名額共10名;每名補助新台幣30,000元整(ㄧ年),採一次發放。
博士班:補助名額共5名;每名補助新台幣30,000元整(ㄧ年),採一次發放。
碩士班、博士班之補助名額可互相流用。
申請者須檢附之資料
1.申請表一份(如附表一申請表.doc)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須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3.前一學年學期成績單,若是升碩一者為大學歷年成績單,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若是已修滿畢業學分者,於論文撰寫期間無前一學年成績者,請檢附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指導教授推薦書、研究論文、論文研究報告書等相關資料。
4.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或是其它相關證明文件或是請檢附申請人之自述理由書(需申請人簽名)。
5.戶籍謄本及撥款帳號封面影本
6.一位教師之親筆推薦函。
敬請備妥申請所需文件,在申請期限內送交下述窗口,俾利系所進行初審。
若有任何問題,也歡迎隨時來詢問。
陳秋雲 小姐
辦公室:交通大學工程四館一樓107室(電子系系辦公室)
電話:03-5712121分機54107
Email:patty@mail.nctu.edu.tw
審核項目說明
1.(1)學業表現:申請學生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達八十分(含)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若是升碩一學生者,大學歷年平均學業成績達七十八分(含)以上。若是已修滿畢業學分者,於論文撰寫期間無前一學年成績者,除研究所歷年學業總平均達八十分(含)以上外,另提指導教授推薦書並檢附研究論文、論文研究報告書等相關資料。
(2)品行:每學期操行成績八十分(含)以上。